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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歷摘要及資料複本申請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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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歷暨電子病歷管理委員會 111年11月16日審閱 病歷管理委員會 95年12月26日修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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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時間:星期一 ~星期五 上午08:00 -- 下午16:00 。 (不含國定假日期間)
二、申辦地點:掛號櫃台。
三、申請費用:
(一) |
電子病歷部分: 目前僅提供【門診用藥紀錄、出院病歷摘要、醫學影像報告】: 基本行政費200元,複製每片CD(容量700MB)200元。 |
(二) |
紙本病歷部份: 1.檢查報告、出院病歷摘要:基本行政費200元,每張5元。 2.其他病歷紀錄(如門診紀錄、手術紀錄、護理紀錄、呼吸照護記錄等): 基本行政費200元,每張5元。 |
四、申請流程:
1. |
填寫申請書(檔案下載) |
2. |
承辦人核對證件(櫃檯受理病歷資料申請) ※ 為保障病人權益與隱私,申請資料請備妥相關證件: (1)本人申請:身分證件正本。 (2)由受託人申請: A.病人身分證件正本 B.病人之委任書 C.受託人身分證件正本 ※ 申請資料時為確保醫病雙方權益,本院需影印病人及受託人身分證件存查。 (3)未成年人之資料需由法定代理人申請: A.法定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 B.法定代理人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(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件正本) ※ 申請資料時為確保醫病雙方權益,本院需影印法定代理人身分證件存查。 (4)未成年人資料由受託人申請: A.法定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 B.法定代理人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(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件正本) C.法定代理人之委任書 D.受託人身分證件正本 ※ 申請資料時為確保醫病雙方權益,本院需影印法定代理人及受託人身分證件存查。 (5)往生者資料之申請: A.具繼承權者之身分證件正本 B.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 C.病人除戶證明(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) ◎本項如由受託人申請,需備齊前述資料及委任書、受託人身分證件正本。為確保醫病雙方權益,本院需影印申請人及受託人身分證件存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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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等待調閱病歷:確認內容、開立繳費單。 |
4. |
繳費。 |
5. |
憑收據取件。 |
五、取件時間:
1. |
電子病歷,原則隨到隨辦,立即取件。 |
2. |
紙本病歷,病歷影印或報告影印:原則上均為當日取件,但若病歷頁數過多,需有較長之行政處理時間,將另與申請人協商擇日取件。 |
3. |
如為出院病人,建議至少出院七天後再申請辦理出院病歷摘要。 |
六、其他注意事項:
1. |
當日無法取件部分,可採郵寄方式(自費掛號郵資100元)寄至國內指定地點。 |
2. |
病歷資料為個人隱私,為保障病人權益,申辦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,尚祈見諒! |
3. |
詢問電話:(02)29170201分機9 (總機或櫃台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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