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
為確保安全,患者和其家屬應主動;誠實、正確告知醫護人員自身 的健康狀況、過去病史、藥物過敏史、旅遊史、目前是否罹患傳染性 疾病等資訊。 |
二、 |
請患者和其家屬積極參與決定治療方針,並協調共同的意見。 決定簽署同意書或接受治療與否之前,請充分了解其內容以及各種 治療方法可能造成之結果。 對於各項醫療處置若有疑問請向負責照護之醫護人員提出。 |
三、 |
請患者和其家屬配合醫師之醫囑進行治療、辦理出院或轉院。 患者應珍惜有限之醫療資源,配合醫囑進行治療,不隨便違反醫囑 (如自行停藥)。 |
四、 |
患者應遵循健保局之就醫規定及醫院作業流程,切勿要求醫事人員 提供不實的資料或診斷證明。 |
五、 |
患者應遵守醫院門禁、感染管制措施,不在院內吸菸、喝酒及嚼食 檳榔等,避免影響整體患者照護或他人權益。 |
六、 |
住院期間若需請假離開醫院,應遵守健保局請假規範相關事宜; 請先告知主要照護之護理人員、填寫請假單,獲得醫師允許後, 方得離院。 |
七、 |
請您支付屬於應自行負擔的相關費用,若有問題或困難,請告知負責 照護之醫護人員或請掛號櫃台轉知行政管理部2917-0201#186/188, 協助您尋求社福機關〈機構〉;申請醫療補助事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