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訊安全政策
電子病歷宣導短片
實施公告
實施公告
一、實施公告
1.自99.12.1起電子病歷實施範圍:
(1) 醫學影像及報告(X-ray、超音波、心電圖)
(2) 出院病摘
(3) 血液檢驗報告
2.自100.6.1起增加電子病歷實施範圍:
門診用藥紀錄(含S.O.A.P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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