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!我是同仁醫院院長張澍平,大家平安!
關於本院推行「電子病歷」之沿革及願景,謹摘要;簡介如下:
壹 沿革
一、體察資訊時代無紙化的趨勢,以及環保;節能減廢之自我
要求,本院早於:
(一)民國84全民健保實施之同時,即建構病歷電子化。
(二)另於民國88年與三軍總醫院同時引進數位影像資訊系統
-PACS,將X光片、電腦斷層掃描全面數位化,徹底終結
傳統沖洗X光片帶來之環境汙染。
二、民國99年起,行政院衛生署推動「加速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
歷系統計畫」,本院報備自99年12月1日至永久,依「醫療
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」規定,製作電子病歷;實施
範圍及期程包含:
(一)第一階段(自99年12月1日起先行實施3類)包括:
1醫療影像及報告、
2血液檢查報告、
3出院病摘。
(二)第二階段(自100年6月1日起追加實施1類):
門診用藥紀錄。
貳 願景
一、依據行政院衛生署「加速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系統計畫」
、醫療院所實施「電子病歷」必須依序完成:
(一)宣告實施「電子病歷」、
(二)通過「電子病歷」檢查、及
(三)通過「電子病歷」查驗等規定之後,
方能申請安裝「電子病歷」閘道器,正式實施院際間之
病歷資料互通作業。
二、當醫療院所「電子病歷」建置完成後,可透過病歷資料共享
平台、跨院追蹤患者病況、用藥安全等提升醫病關係。
三、在「以病人為中心」的前提下,「電子病歷」建置完成後,
透過病歷資料共享平台,患者及家屬可以:
(一)不必南北奔波看診申請複製病歷,減少時間及金錢上之浪費。
(二)不必帶著一大堆病歷資料去看醫生。
(三)加速醫師及病患診療決策時間,以提早決定開刀或治療處置。
(四)避免重覆性檢查及檢驗,顧及病人就醫安全。
(五)減少重覆性檢查及檢驗、醫療資源分享,減少健保支出避免浪費。
(六)提高用藥安全,保障病人權益及降低醫療疏失發生。
(七)享受持續性的醫療照護及更好的醫療品質。
期望本院推行「電子病歷」進程中,步步順暢、可及早建置完成;
並運用病歷資料共享平台,用以方便患者就診、並提升醫療服務
品質,落實「以病人為中心」的服務宗旨,謝謝!
祝大家平安!健康!